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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聘任潘信宽等为公司副总经理、总工程师的通知
大昌〔2011〕18号
关于聘任潘信宽等为公司副总经理、总工程师的通知
各单位、科室:
根据总经理提名,经2011年11月11日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,董事会聘任:
潘信宽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;
管志强、杨弘、陈祖伟、舒平国、乐慧敏、柴泽民、蔡裕祥、戴伟忠、岑国锋为公司副总经理;
舒平国为公司总工程师(兼)。
聘期自2011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10日止。
二○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
主题词:人事 聘任 通知
抄送:市住建委、市建筑业行业协会、市区有关部门、各控股参股子公司
大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1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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